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編輯室手記:類似】

我們一樣,
我們不一樣。

我們都生產新聞,
我們的新聞不是同一種。

我們都有一把尺,
我們的尺上面刻度不一樣。

我們都會被罵,
我們被不同一群人罵。

我們真的不一樣,
FB說我們真的一樣。

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編輯室手記:頭痛】


編輯都有頭痛的時候,
有時是字面上的意思,
有時是修辭上的意思。

某些問題讓人頭痛。

當大腦高速運轉,
同時又無法向前,
頭痛就發生了。
你試試油門和煞車同時踩就知道了。

為了讓大腦轉起來,
須要糖和咖啡;
為了讓油門和煞車同時踩下去的大腦不會冒煙,
須要白花油。

--我是這麼理解同仁這張桌子上的混亂。

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

【編輯室手記:對話】

引號裡引述的,
是一位努力維持新聞理念的記者,
不甘的心聲。
其他都是我的話。

這位記者是兢兢業業作報導的秀異人士,
跟我是同個大學同個科系出身。
雖然我們的新聞理念不盡相同,
但我很喜歡看他的文章。

昨天他的這篇心聲引起廣大迴響,
連張大春都在轉貼。
看了以後,
覺得還是有點對話的好。

同學,歹勢啦,
以下只是在陳述我和你意見不同的地方喔。
其他沒提到的表示我都同意你的看法。

========
「記者寫出來的,也不是只給一半的人看。」

新聞有什麼功能是大一新聞學的基本。
也許我們認為報導不是取暖文,
但傳遞社會文化價值的功能,
與取暖文比起來,
不過是範圍大小之差罷了。

========
「我覺得記者未必能傳遞真相,但至少要接近真相,不能因為立場、好惡,或為了販賣新聞造假。」

不造假,與接近真相,是兩回事。
如果你認為事件必定只有一種真相,
那是你認識這個世界的方法,
但也有別的認識世界的方法存在。

《副作用》這部電影,
相信只有一種真相的人,
看到的是導演給的答案;
但在我看來,
這部電影的真相是:
司法體系下的醫病關係完全不平等,
病患的生殺大權掌握在醫師手上。

哪個是真相?
你的真相與我的真相有衝突嗎?
結果我們只是接近真相的地方不同罷了。

造假就不必講了,
這一行沒有什麼比造假更嚴重了,
要罰6千元XD

========
「就算是這樣,我還是不相信,
這個島找不到一位中立的記者。
站的夠不夠遠罷了吧~」

關於何榮幸的文章
〈學運之必要,臥底之必要,真誠之必要〉,
幾天前我就分享過了,
雖然覺得文中對野百合的看法有點浪漫,
但關於記者的中立這回事,
我相信他的看法:
沒有真正中立的記者。
我認為,
自以為絕對中立的記者,
比不上願意時時刻刻懷疑自己是否中立的記者。
也許站的(得)遠也算是一種追求中立的方法,
但刻意保持距離以追求中立,
會不會變成只追求方法而不管目的工具理性?
新聞報導的終極價值,
難道在於呈現記者/新聞機構的中立?

========
「反馬是主流意見。
什麼是非主流意見?
臉書上看不見了。
這也是政治正確。」

臉書不代表整個社會。
我們有超過人口半數的臉書帳號,
不代表大家都在上面談政治。
臉書上的熱門po文,
沒有主流媒體擴散,
在目前是不會變成主流的。

反馬是主流意見這件事,
我相當懷疑,
充其量只是另一種「網路爆紅」現象。
我的FB上刻意維持了各種光譜的書友,
還沒看到有新聞同業真跳出來反馬的。
如果主流的同業們沒人公開反馬,
那麼這個反馬的主流意見到底是怎麼樣「主流」?

這篇心聲在這裡引沉默螺旋理論,
但沉默螺旋只處理訊息的呈現,
不處理訊息的內容,
以及發出訊息者之間的權力關係。
並不是大聲就表示他握有較大權力,
有時剛好相反。

那麼,
這裡講的主流這件事,
是看誰聲音大,還是看誰拳頭大?

========
由於高中的特殊境遇與大學所選的科系,
我有很多同學在新聞業為自己的信念拚搏,
我尊重每一位同學的信念,
也尊重與每一位同學的友情。
所以,以上不是要搞什麼
「吾愛凱撒,吾更愛真理」

──我最怕講這句話的凱撒的朋友了XD

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編輯室手記:平衡】

你平衡了,
我就不平衡了。

你以為自己平衡了,
我就更不平衡了。

當你我都以為自己平衡了,
這個世界就跌倒了。

平衡是一種物理現象,
宗教不是物理現象,
新聞也不是。

====這是分隔線====
身為負責一家報紙所有專欄稿務及數位版本運作的工讀生,
不得不看些不太好看的東西,
通常還要跟讀者對話。
但有些讀者意見實在讓人沒有對話的力氣。
比方說,質問工讀生我不知道平衡報導。
以下是一篇讀者意見。

====這是分隔線====
貴報編輯您好:
不知道為何貴報不知道平衡報導:
從來沒見過貴報去採訪反對者聲音,以下是同性戀者反對的篇幅:
同性戀者:不也常用這樣一成不變的爛理由塘塞民眾不是嗎?
貴編輯們是否能告訴我們,或請同性戀者告訴我們:
1.您們同伴婚姻持續平均多久? (鼓勵離婚嗎? 那就不要結婚)可以採訪台灣第一對同性婚姻者狀況:
2.婚姻為何不能相互牽絆受法律保障?(而卻要用您們的任一方可以隨意解約呢?)
3.同性戀況造成每年30億的醫療浪費: (這是所有愛滋病至少50%以上同性戀傳染的費用,不包含不知者感染正常狀;台大柯文哲醫師就是因一名慈濟父母,不知道自己孩子是同性戀高風險群者,自殺後便捐贈大體.反問人們能否有權力不接受同性戀者任何器官使用嗎(潛伏期)?憲法不也規定人有免於恐懼自由嗎?)
4.同性婚姻的領養問題:國外研究文獻已經確實證實,對小孩發展較不好....試問誰去關心這些小孩的人權與環境權與教養受教權呢?
同性戀者自己在環境中受挫,偏要別人也經歷它們,這只有私愛沒有大愛.
5.基督教常成為同性戀的敵人目標,因為他們聖經明白寫著這是罪,因此他們起來攻擊;為此同性反擊自己成立基督教會,曲解聖經,用以誤導世人價值,:聖經上寫道耶穌不去掉律法:因此摩西訂同性戀的罪,自然耶穌也遵行,何況上帝只造男與女,家庭有明白寫道男與女組成.
6.社會價值與生產力:不管是人口的產值與穩定性的貢獻:無疑同性戀只造成社會更多問題.
最後:基督教並不是排斥同性戀者,而是反對同性戀的推廣與破壞正常的社會倫理次序,若不然同性伴侶法就因該接受各方討論與相關配套其他人權權益的討論:
我們所正視的是:同性戀者有人權,一般社會大眾,與基督教就都沒人權嗎?
通常弱者若不是真正的弱者,就是披著弱者掩人耳目爭取同情罷了.
我們需要公益的社會:當少數不願服從多數時,何來能受多數尊重呢?
期望貴報成為社會公益的利器.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報導?
或散佈如下:同性戀者的激情言論:
Les and the City:爛理由反同性婚姻是想毀滅上帝嗎?
(上帝這麼容易被同性戀毀滅嗎?啟示錄已說:末後這如同性戀者多樣惡事必遍滿全地,正如索多瑪...)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9月6日 上午12:08

祝福您
願這社會更公義者. 上

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編輯室手記:懸疑】

八斗子的巨石懸在那裡,
所有媒體都很關心它什麼時候落地。

懸在那裡,很可疑。

可惜巨石不會說話,
不然文字記者就得上前遞麥了。

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編輯室手記:預言】


新聞人的重要功能之一,
就是在事件沒發生以前,
已經藉報導、評論預告。

有些事我們寧可預言不準,
比方核四出事。

當然也有新聞人迫不及待的
想過一下「我早就說了」的癮。

順便一提,
9月27日應該是星期五。

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編輯室手記:爆雷】

從事編輯工作,
最痛恨的事之一,就是──

很想看的電影/小說/漫畫/電視劇,
卻有作者無預警在稿子裡爆雷劇透。

雖然沒有被炸得粉身碎骨,
但也大約等於走好好的踩到香蕉皮滑倒,
需要復健。

這才是新聞人的悲哀,
無法擺脫的宿命,
颱風天上班不算什麼。

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編輯室手記:能量】


記者打稿到忘我時,
週圍的人會聽到綿密不斷的鍵盤聲,
咔啦咔啦咔咔啦;
不過現在坐我面前這位記者的鍵盤聲,
卻是咔啦咔啦「控!」咔啦「控!」咔咔啦咔啦「控控控!」。


新聞人的能量爆發中。

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網路迷思三帖:網路不開放

《攻殼》電視動畫第一部中的超級駭客笑臉男,最後本體還是現身了。來源:http://superkiyoubinnbou.web.fc2.com/hudousannsetumei2.htm



■張約翰


網路其實既不虛擬,也不開放,更不公共。


虛擬,指的是把網路本身,以及將網路作為中介傳達的內容,都看成並非真實的存在,只有透過物理環境的中介才是真實。如前文所述,這種認識論已經該被推翻了。


開放,則是另一種關於網際網路的迷思:網路上什麼都可以談。


說是種迷思也可,說是種幻覺也可。如果你進了SOD網站後,以為日本社會真是開放,那該說是你天真,還是該說SOD騙人?SOD是為了賺你的錢(總不會是為了普渡眾生吧),告訴你網路很開放的人又為了什麼?


網際網路既然是媒介的一種,內容必然會受到它所存在的社會價值體系與歷史文化傳統約束。早期對於網路具有使用者匿名因此更敢於發言挑戰主流價值的看法,隨著強調將網路身分與實際身分連結的社群網路平台興起,關於匿名性的看法已經受到挑戰;另外,技術的進步也讓網路發言者無所遁形,只要你po了什麼,幾乎必定可以找出你是誰,問題只在這麼做要花費的資源多少而已。


基於社群網站與技術進步同時造成匿名性減弱,在網路上發言,已經跟站在肥皂箱上面對群眾沒什麼兩樣,不受主流歡迎的言論一樣要承擔被人丟石頭吐口水頭破血流人格抹殺的風險。這驗證了網路並不虛擬的說法,隨之而來,也就沒什麼虛擬的身分。不管你所處的國家有沒有實施網路實名制,至少對於政府、對於人肉搜索而言,你是不可能匿名的。


於是我們在網路上發言,與我們透過任何一種媒介、甚至是面對面的發言一樣,時時受到法律、主流價值/意識型態、文化的約束,言責自負,沒有匿名性可以保護你。


受良心煎熬的美國大兵曼寧洩露美軍在伊、阿暴行文件給維基解密,會被政府起訴說他通敵,至少是洩露國家機密;編個故事說台灣人欺負菲律賓人,會被留言灌爆(而且也會被說是洩露國家機密,至於每天一大堆人轉寄轉貼的什麼勵志小故事絕對沒有人會說「拿出證據來」);貼閃光文,會有長輩留言「關心」「指教」……


就算是沒有法律疑慮、不挑戰主流價值、也合乎文化傳統,在網路上有些話還是不能說,或是不能用某些方法說。前者比如,有些議題的社會意見很兩極化,像是廢除死刑、通姦除罪化、統獨問題,公開表態支持某一方,就要準備好跟某些「吾愛凱撒,吾更愛真理」的朋友絕交;後者,則比方火星文會被各大討論區、BBS公幹驅逐,又或po文言詞尖銳造成的嘴砲。


所以,如果你還以為網路是開放的,那大概是你向來很「有禮貌」、「主流」到家了。

網路迷思三帖:網路不虛擬



■張約翰


網路既不虛擬,也不開放,更不公共。我們一直把網路視為一個虛擬的、開放的公共空間。這種看法到了該改變的時刻。


首先談談虛擬。


就物理環境來講,你可以在網路上看到蒼井空,不代表你可以摸到蒼井空;一段石頭向你飛來的影像,不會讓你頭破血流。


但是,就心理、甚至生理的影響來看,藉由網路為中介造成的影響,與以物理環境為中介帶來的影響,沒有什麼分別。


你可以和棋友拿著壓克力棋子下在木質的棋盤上,也可以在網路上和棋友對弈,勝負仍然是一樣的。輸棋的不甘也仍然是一樣的。


差別只在:輸棋的時候沒法當場翻桌。但你可以用對話功能傳「(╯°□°)╯︵ ┻━┻」給對方。


A片則是就生理上而言物理環境與網路無甚差別的例子之一。要達到性高潮,不一定要有性伴侶在身邊。當然差別仍然存在:看A片不會懷孕/讓對方懷孕;但就生理上的性滿足而言,差別不存在。


以上談論的都還只在個人層面。麥克魯漢說「媒介是人的延伸」,網路也只是媒介之一,只是它延伸的功能更強大。


在社會生活層面,現況是通訊、購物、學習、甚至涉及公部門的事務都靠網路進行。放榜沒人去校門口看貼榜;買衛生紙上網買不用自己搬;報稅要用自然人憑證不然得輸入老半天……這一切都因為進行各種公、私領域事務時,靠物理中介與靠網路中介,沒有實質差異,而我們的社會身分由這些事務構成。所以,在社會生活層面,網路幾乎全面替代物理中介。


因此,對於在1990年代以後出生、從小在網路環境下長大的世代(數位原住民),不論在私領域或公領域,都能以網路為中介得到個人滿足與社會互動、身分建構,「網路=虛擬」這種認識論,很可能根本不存在;就算有這樣的概念,恐怕也是前一個世代硬貼上的標籤。


前幾天流傳一張圖(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HKSocComic/posts/606322712714260),就很能說明這種認識論上的根本差別。當生活中幾乎不用寫字,或寫字的機會遠遠低於打字,我們還在用的「筆者」一詞,就只剩下概念上的意義,脫離字面上的意義;也就是,「筆者」成為一種比喻,無法與實際生活體驗連結。


既然在個人、在社會層面,網路都替代了物理中介,你要怎麼說網路是虛擬的?

美聯社員工社群媒體指南SOCIAL MEDIA GUIDELINES FOR AP EMPLOYEES

2013年5月修訂
張約翰譯

美聯社的社群媒體指南,是依據我們的《新聞價值與原則》(NEWS VALUES & PRINCIPLES)聲明。這份指南中提及的各項原則,都經過長時間社群媒體空間操作檢驗。社群媒體指南的設計宗旨,是為增進美聯社與美聯社人員在社群網站上的聲譽。它鼓勵工作人員,在積極參與社群網站的同時,維護我們的根本價值,即工作人員不應對爭議中的議題發表個人意見。

針對以下指南的任何例外,必需由美聯社資深主管批准。這項政策目的並不是為了限制《全國勞動關係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賦予的任何權利。

帳號ACCOUNTS
美聯社鼓勵旗下所有新聞人員擁有社群媒體帳號。社群媒體已成為美聯社記者蒐集新聞與分享美聯社新聞連結的必要工具。我們建議你在每個社群媒體都註冊一個帳號,供個人與工作上使用。

許多美聯社新聞人員都因此獲得豐碩的成果。

如果是用在工作上,員工必需標明自己是美聯社人員;你不必把美聯社字樣放在你的帳號用戶名稱裡,用戶個人檔案的大頭貼應該用你自己的照片(不要用美聯社logo);但你必需標明自己是美聯社人員。

禁止張貼美聯社內部文件或機密。

員工不得在用戶個人檔案中標明自己的政黨屬性,也不得張貼表達個人政治立場的內容。

意見OPINION
美聯社人員必需了解,表達個人意見,有可能損及美聯社作為中立的新聞供應者的聲譽。對於仍在持續中的公共議題,美聯社員工必需避免在任何公共論壇表達個人意見,並且不得參與支持特定目標(causes)或運動的組織性活動。

有些美聯社人員問道,對於某些題材,例如體育與娛樂,他們能不能在社群媒體上自由評論。答案是可以,但有幾個要點必需記在心裡:

首先,用沒營養的話(trash-talking)酸任何人(包括球隊、公司或名人),會為其他同仁與美聯社本身帶來糟糕的後果。你得假設你的推文會被評論對象看見。你嘲笑的這個人或組織,可能正是另一位美聯社同仁試圖開發的消息來源。

其次,如果你或你所屬部門正在採訪某個主題──或是由你監督同仁進行採訪──你就負有必需在推文上保持中立的特別義務。盡可能連結到美聯社的文章,在那裡我們讓各種立場都有足夠的表達空間。

專為蒐集意見的貼文與推文,必需講清楚,是為了尋求對特定議題的各方聲音。

隱私PRIVACY
員工必需留意,員工所揭露任何關於自己或同仁的意見或個人資訊,都有可能連回美聯社之名。即便設定成僅限朋友閱覽也一樣。

我們建議,在臉書請採用個人化(customizing)隱私設定,以決定你分享什麼、對誰分享。

然而,當前許多人都熟悉網路工具,在網路上實際而言已經沒有真正的隱私。對某些人而言,要把有閱覽權限設定的東西拷貝下來散布出去,實在太容易了。

加朋友/跟隨FRIENDING/FOLLOWING
如果是為了報導所需,可以接受消息來源、政治人物和新聞人物(newsmaker)的臉書交友邀請,並且在推特上跟隨他們。

然而,對政治人物或目標團體加朋友與按讚,會讓不熟悉社群媒體的人們以為美聯社人員是倡議者。所以,美聯社人員應該試著保持對爭議性議題各方都加朋友與按讚的形象。

我們應該避免與新聞人物在他們的公開頁面上互動──例如,評論他們的貼文。

美聯社主管不要向部屬發交友邀請。但是由員工主動把主管或老闆加為朋友,則沒有問題。

刊出PUBLISHING
美聯社鼓勵工作人員以各種形式連結美聯社新聞。也可以連結其他媒體機構的內容,除非這些內容是散播謠言或其他不適當發言。美聯社人員應自我克制,勿傳播未經證實的網路謠言,不論其他新聞同業或新聞供應者有沒有分享轉貼;因為身為美聯社的一員,分享轉貼謠言等於為很可能不正確的報導提供背書。

當你分享連結時,請把同業競合問題放在心上。當我們與其他新聞機構激烈競爭時,在貼出任何貶低同業的推文或貼文前,最好三思。這會影響外界對你客觀性的認知。

美聯社人員應該用轉貼連結的方式分享已在網路上公開的素材,而不是用直接上傳或複製貼上的方式。

美聯社新聞人員曾有幾次藉著推文直播(live-tweeted)獲得重大成功。這裡有幾點推文直播的方針:
  • 有現場直播的新聞活動(記者會、體育活動等):美聯社歡迎人員採用推文直播,當有重大突發新聞,美聯社人員的首要義務是,如果該路線的美聯社編輯台還沒準備好,必須提供完整細節給編輯台。在提供消息、掌握好美聯社的其他即時工作要求後,可以針對新聞發展自由推文或張貼訊息。
  • 獨家素材:美聯社要有機會搶在社群網站之前發布獨家文字、圖片和影像素材。素材一經發布,歡迎美聯社人員推文或轉貼美聯社的新聞連結。
  • 加值報導串:美聯社人員不要把具有獨家價值的重要訊息分享到社群網站上。
  • 其他內容:此外你蒐集到的素材可以分享到社群網站。包括我們一般稱為「剪接室遺珠」(cutting room floor)的內容──美聯社不需要的素材。
美聯社人員的安全注意事項:美聯社人員不得張貼危害工作人員的任何訊息──例如,新聞工作人員在有遭綁架或攻擊疑慮的地區時,不得洩露他們所在的確切地點。這一點同樣適用於遭逮捕或失蹤的美聯社人員。在某些案例中,公開也許能幫助美聯社人員,但公開與否必須由負責該事件的美聯社主管來決定。

轉推RETWEETING
轉推,一如推文,不該寫成像是你自己對當天議題表達的個人意見。未附加註解的轉推,很容易讓人認為你同意轉推的內容。

有問題的轉推例:

轉推 @瓊斯選戰: 史密斯的政策會毀了我們的學校。
轉推 @每日歐洲: 至少,歐元計劃奏效了。

這種未經處理的轉推應該避免。

然而,我們還是可以明智的轉推帶有意見的素材,只要我們可以講清楚,我們是在報導這則轉推,就像在文章中引述一樣。前面加上引言,可以讓讀者分清楚。

例如:
1.瓊斯競選團隊指責史密斯的教育政見。轉推 @瓊斯選戰: 史密斯的政策會毀了我們的學校。
2.歐洲大報讚賞歐元計劃。@每日歐洲: 至少,歐元計劃奏效了。

即便你已經在你的個人資料頁聲明轉推不代表為內容背書,這個注意事項仍然適用。許多看你推文與轉推的人,不會去看你的推特個人資料。

美聯社人員應該避免轉推謠言與傳聞。不過,只要能小心避開複述有問題的報導,仍然可以在這類推文下回應以便蒐集進一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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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在我們的報導中使用來自社群網站的照片、影像或其他多媒體內容,我們得確定誰擁有版權,並取得所有權人或組織的使用授權。任何例外務必洽詢社群媒體編輯台與法務(Nerve Center and Legal)。內容的真實性也必需按美聯社標準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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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收到的回饋大部分有建設性,任何對我們內容的批判,不管是怎樣的措辭,都應認真對待。

《美聯社新聞價值與原則》說:「工作人員必需第一時間向主編報告已發生或潛在的錯誤,不管是自己搞的或是同事幹的。」此外,回應讀者時應針對讀者給我們的評論。

讀者或網友體貼提醒錯誤讓我們得以更正時,我們應該推文或發電郵感謝(並試著不要再犯)。如果有人別有用心批評某篇報導或圖像,但對方犯了基本事實上的錯誤,回答他沒關係,可以花點時間,澄清事實。

然而,最好避免和憤怒的網友一來一往、而且愈講愈沒建設性的交鋒。辱罵、偏見、猥褻,以及/或是種族歧視的發言,立刻標註提醒社群媒體編輯台,方便的話,給美聯社全球保全(聯絡dspriggs@a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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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推文DELETING TWEETS
推特允許我們刪除自己的推文。然而,刪除這個動作,只能讓推文從我們的官方帳號、可能還有一部分其他推特用戶的頁面上消失。我們的推文已經被到處轉推、轉貼,仍然是公開可見的。如果你認為推文應該刪除,和社群媒體編輯台主管聯絡,討論一下情況。

更正CORRECTIONS
錯誤的推文或其他社群媒體貼文,在美聯社其他服務刊登前,必須盡快公開更正。這也適用於在個人帳號上的美聯社相關推文或貼文。

作法是在推文或貼文上說明我們犯錯了,並解釋犯了什麼錯。

例如:
更正:美國駐奈及利亞大使說本週阿布賈(之前誤植為拉哥斯)的豪華旅館將發生爆炸:apne.ws/uxr9ph

重大錯誤必需通知社群媒體編輯台主管,以及相關路線的其他編輯台。


譯註:原文請見:http://www.ap.org/Images/Social-Media-Guidelines_tcm28-9832.pdf
又及:我的英文很爛,請大家參照原文給予指正。需要以上譯文中文版pdf檔的請與我聯絡。